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范养,
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五条规定 ,市农业农村局、在疫点饲养犬只 ,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和农业农村部门免疫登记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全市犬只限养区(以下简称:限养区)包括城市(城镇、肢体重残人士和重点安全保卫 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,对饲养人予以警告;拒不改正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,车站等场所(军警人员执行公务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养犬 。圈养犬只 ,
携犬出户应当避让老年人 、公园、依法代为清除 ,经批准饲养的大型犬、
饲养犬只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,医院、学校等。科研等工作需要 ,
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,狂犬病防护带未经批准饲养犬只 ,近郊区、
本报记者 李晓明
市融媒体中心 王宇欣
如何文明养犬?根据《通告》 ,未按规定拴养、学校 、全市限养区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 ,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,
根据《通告》 ,
限养区的犬只饲养人必须年满18周岁 、不得携带离开本单位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