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 院
定金限10日内返还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担保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,或因对方恶意违约而致书面房屋转让合同无法签订,
但本案双方均无证据证明其已对涉案房屋转让价格达成一致意见,
律 师
适用定金罚则有必要条件
定金作为一种债务的担保方式 ,”
本案双方当事人虽仅口头协商房屋转让相关事宜,并支付给刘某1万元买房定金 。王某交付定金之日房屋买卖交易已达成 ,刘某应予返还王某1万元定金,王某通过网络查询到刘某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,
王某于2018年10月,明显无意售房却一味拖延为由,一来双方就同一买卖事实达成一致意愿;二来作为房屋买卖合同执行的“保障措施”——定金罚则对买卖双方执行合同均有约束效用。请求判令刘某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 ,以刘某将只值15万元左右的房屋以22万元高价出售 ,刘某给王某开具“收到购房定金1万元”收据 。一直未能订立书面房屋买卖合同。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,即“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